各區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大型企業和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持續營造鞏固“開好黨代會、迎接二十大”的良好安全環境和氛圍,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把握總體要求
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聚焦“控大事故、防大災害”核心目標,全面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統籌發展和安全,始終繃緊安全穩定這根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大檢查,持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落實企業一線崗位員工安全責任制,提升風險防范能力,確保全市安全穩定,以實干實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二、扎實推進重點工作
(一)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善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跟進學習制度,及時組織傳達學習,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全市各級黨委要靠前研究解決安全發展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督促落實領導干部安全工作職責清單,各級部門要主動擔當、認真履責,各類企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監管各項措施,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統籌做好經濟發展、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共同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領域各環節。
(二)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細化分解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五條硬措施”,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機融合安全生產工作年度目標任務,明確重點任務分工、責任單位、完成時限,項目化、清單化、機制化推進,不折不扣逐條抓好落實。持續開展“兩個不到位、兩個不扎實”反思整改,聚焦“安全發展理念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作風不扎實、安全基層基礎不扎實”等突出問題,細化整改方案,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改到位。結合全市自然災害防治需求,加快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等項目。落實維護社會穩定各項措施,聯動疫情防控、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形成安全監管合力。
(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大檢查。在全市范圍開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大檢查,各區縣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檢查工作,市級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區縣、重點企業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大檢查督導,建立排查、研判、處置、反饋一體化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各類重大安全風險問題。采取自查自改、幫查幫改、明查暗訪、跟蹤督辦等4種方式,運用交辦督辦、警示約談、通報批評、公開曝光、末位發言、追責問責等6種形態,全面排查各區縣、各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精準發現和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檢查工作走過場、不認真、不深入導致隱患疏漏,引發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對檢查發現難以立行立改的重大問題,要報告本級安委會或上級行業監管部門及時研究解決。
(四)持續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依據部門職責分工,聚焦重點行業領域,深化開展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兩重大一突出”專項整治。由市經濟信息委負責,重點排查整治外力破壞城鎮燃氣管道和人員密集場所占壓城鎮燃氣、成品油管道安全隱患。由市公安局負責,重點排查整治貨車超載超限、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管控和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由市交通局負責,重點排查整治公路、水上、軌道交通安全隱患。由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重點排查整治建設施工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和危險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實問題。由市應急局負責,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行業雙重預防機制不落實問題。由市文化旅游委負責,重點排查整治高風險旅游項目設施安全隱患。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重點排查整治城市運行安全風險隱患。由市消防救援總隊負責,重點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工業企業、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重點排查整治特種設備特別是非標大型游樂設施安全隱患。由市國資委負責,督促市屬國有企業深入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風險隱患。由市水利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等負責,重點排查整治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安全隱患。其他市級行業監管部門全面排查整治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五)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把關和系統治理。健全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嚴查“審批、邊設計、邊施工”項目,對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高危項目和人員密集場所,不得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開展項目審批“頭看”,對不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家行業標準,以及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要堅決予以糾正、限時整改。督促用工單位將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范疇實行統一安全管理。嚴肅查處建設施工、礦山、化工等高危行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為,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責任。堅持“用誰資質誰負責、掛誰牌子誰負責”原則,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資質方,嚴格依法追究單位、個人責任。
(六)嚴格安全監管執法和事故調查處理。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切實解決不愿執法、執法不嚴等問題。堅持行業監管部門“日周月”檢查執法規范,深入開展執法“清零”行動和執法強度提升行動,嚴格開展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三部曲”閉環執法。健全聯合懲戒和群眾有獎舉報機制,常態化開展安全生產“非治違”,突出礦山違法盜采、油氣管道亂挖亂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客車客船漁船非法運營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等執法措施,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的依法從重懲處。嚴格落實“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要求,加強屬地、行業聯動,對各類事故依法開展調查,嚴肅追究責任。
(七)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加快推進鄉鎮(街道)、園區應急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按照“有機構、有人員、有條件、有能力、有規則”要求,圍繞機構設置、職能職責、人員配備、設施裝備、執法檢查、監管監控、工作制度、救援隊伍等8個方面,制定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實施意見。全市各級組織、機構編制、財政、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要加強人員、資金、車輛等保障。
(八)做好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準備。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調配、使用、補給等全環節管理,推廣應急預案簡明化、專業化、實戰化和應急處置卡,加快建設全市應急資源分布圖和數據庫。加強“專、常、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健全完善消防等各類應急救援隊伍調度使用辦法。落實應對極端天氣和過境洪水“12 條措施”,分區域、分行業領域健全“熔斷”機制,完善預警“叫應”機制,落實緊急情況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規范有序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九)抓好特殊重點時段安全管控。在黨的二十大、市第六次黨代會等特殊時段,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以及高溫汛期、大霧冰雪或暴雨天氣等重點時段,嚴格落實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制度,各級各部門安全監管干部、企業負責人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到廳級干部在片區、處級干部在區縣、一般干部在現場、交警在路上、廠長經理在企業。對安全基礎底子薄、技術管理水平弱、監管人員經驗少的重點企業單位,組織安全專家或技術骨干開展集中指導。舉辦各類競賽、展會、演出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必須進行安全檢測評價、出具安全評價報告,確?;顒影踩?。
三、嚴格落實各方責任
(一)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為對區縣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各區縣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定期主持召開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執法力量建設等重大問題,重要時段靠前開展現場調研、專題研究部署、解決突出矛盾。各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根據黨委會議要求,每月研究調度、協調落實,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其他班子成員要堅持“日周月”制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協調調度、每月檢查督查,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業務工作全過程,切實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市、區縣安委會要加強綜合協調,積極探索實體化運行。
(二)嚴格落實行業監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全市各級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編制安全生產權責清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明確監管責任。對直接關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項,要實事求是開展評估,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必要時收回。市級行業監管部門、市屬國有重點企業要結合實際需要,研究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長期發展的項目,按程序報批實施。
(三)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市各級行業監管部門要將企業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納入檢查執法必查內容,嚴肅查處弄虛作假、故意增設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墻”等行為。分級分類完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掛牌公示制度,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每月至少指導檢查2家以上掛牌生產經營單位,督促整改突出問題隱患,協調解決安全管理難題。落實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改廠長經理管理層、部門技術層、車間班組操作層負責人公示履職制度,全面推廣責任清單、風險清單、操作卡、應急卡“兩單兩卡”,落實企業一線崗位員工安全責任。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健全區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抓安全生產紀實制度,建立安全履職檔案,實行周檢查、月通報,適時以適當方式進行述職。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生產經營單位直接責任和屬地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及部門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市、區縣安委會要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督查,市級行業監管部門要每月開展督導,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6日